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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20:29 更新 0 条评论
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再次出台措施,限制活动人士每年只能举行三次抗议活动,并使用纳税人的钱来控制人群,但这一举措已被禁止。
在周末的悉尼海港大桥上举行亲巴勒斯坦游行之后,影子内阁总检察长阿利斯特·亨斯肯斯 (Alister Henskens) 试图就一项于二月份首次提出的法案展开辩论,该法案提议在达到上限后对抗议组织者实行“用户付费”制度。
亨斯肯斯先生告诉议会:“这项法案并不表明对周日抗议活动所针对的问题持任何立场。”
“现行立法没有为法院如何确定公共利益提供任何指导。
“我们看到数百万美元被花在警务上,而不是医疗、教育和公共交通上。我们的警务资源被严重消耗。”
但政府周二投票反对辩论该提案,实际上否决了该法案。
该提案可能会迫使抗议组织者在每年三次的抗议活动后支付或分担警务费用。
州长克里斯·明斯 (Chris Minns) 表示,高级政府顾问“强烈认为”此举可能“违宪”。
然而,继最高法院周六裁定游行继续进行之后,他并未排除立法阻止破坏海港大桥等“关键基础设施”的定期抗议活动。
“我们不能在桥上开放抗议。我们需要某种有序的程序,在悉尼这样一个国际大都市,平衡人们在桥上抗议的权利,同时又不关闭关键基础设施,”明斯先生告诉2GB电台。
“我想确保一切准备就绪……我不会排除立法的可能性。
“我知道这会引起争议,但我认为即使是很多参加周日抗议的人也会明白,不能每个周末都把桥拆掉。”
新南威尔士州反对党领袖马克·斯皮克曼 (Mark Speakman) 表示,这是一个合理的要求,在三次免费示威活动之后,抗议权利与纳税人的成本和警力资源的转移之间应该取得平衡。
斯皮克曼先生说:“我们向政府提供了一种在抗议法方面取得公平平衡的方法。”
“抗议的权利在自由民主国家是一项基本权利,但它并不是一项绝对权利。
“它必须在公共安全、警力资源的转移、纳税人的成本以及其他公民使用公共基础设施和开展日常事务的权利之间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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